考評局更新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的自修生報考規則,要求修讀非DSE課程的考生,必須提交由獲認可學校出具的證明文件,以確保其報考資格的真實性與合規性。此項修訂主要回應近年來特殊報考申請個案的顯著增加,特別是涉及非DSE資歷的申請,旨在加強審核機制並提升處理效率。
背景與修訂動機
近年,特別是隨著所謂「考試移民」現象的討論,報考DSE的自修生人數出現了明顯增長。考評局指出,今年接獲的特殊報考申請宗數已超過2700宗,較去年約1400宗增加近一倍,且這些申請涉及的非DSE資歷種類繁多。為應對此趨勢,考評局對自修生的報考規則進行了調整,以加強對報考資格的核實,並確保考試的公平性和嚴謹性。
此修訂的背景亦與去年一宗內地教育機構就考評局拒絕其學生以自修生身分報考DSE而提出的司法覆核有關。雖然該司法覆核最終已被撤回,但事件促使考評局審視現有規則並進行更新,以更清晰地界定自修生的報考資格。
新報考規則的具體內容
新的報考規則主要針對兩類考生:
* 由其就讀學校提供修讀證明文件。
* 學校必須提供文件證明該校已獲相關官方部門認可,證明其開辦的課程等同高中程度。
此外,考評局亦要求所有擬以自修生身份報考的考生,必須在截止報名前向考評局秘書長書面提出申請,並保留要求申請人提供額外文件或資料的權利。考評局亦會酌情考慮其他類別的申請。
業界觀點與潛在影響
對於此次規則修訂,有教育界議員估計,這是為了應對非本地自修生人數的「暴增」,但同時也對修訂的成效表示疑慮,特別是新規則並未明確釐清境外補習學校的學生是否能被視為自修生。
學友社學生輔導顧問則認為,新修訂使自修生申請的程序和要求更加明確和嚴謹,有助於釋除家長和學生的疑慮。然而,最終實際考生人數是否會因此減少,仍有待考評局的具體執行情況而定。
總體而言,考評局此次更新自修生報考規則,是為了加強報考資格的審核,以應對近年來不斷增長的特殊報考申請個案。透過要求非DSE課程的考生提供學校認證,旨在進一步確保考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