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層浪:高級公務員「責任制」與凍薪之辯
近期,關於香港政府正研究建立「高級公務員責任制」的消息,特別是其中可能包含對表現不濟者施以「凍薪」處罰的討論,無疑在社會上投下了一顆石子,激起了陣陣漣漪。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談及此構思時,明確表達希望藉此「發揮公務員質素效率」,這番話語看似簡潔,背後卻牽動著複雜的管理哲學、公眾的期望,以及公務員團隊本身的感受與顧慮。這不僅是一個管理制度的調整,更觸及到公務員體系的核心價值與運作方式。
李家超指出,研究「高級公務員責任制」的目標是為了提升治理水平,強化部門主管和高級公務員的領導作用。他認為,即使公務員的聘任制度與政治任命的司局長不同,但「責任制」的概念仍然需要存在。這顯示出政府對公務員隊伍,特別是高級層級,寄予更高的期望,希望他們能更為主動、更具承擔,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讓市民真正受惠。
責任是公務員的基因?
「責任」二字,對於公務員而言並不陌生。一直以來,香港公務員體系都強調其專業、中立、高效和廉潔的特質。公務員被視為政府運作的基石,他們的盡忠職守是社會得以穩定運行的重要保障。然而,過往的經驗似乎讓政府意識到,在某些情況下,「責任」的界定與追究並不明確,尤其是在涉及跨部門協作或複雜政策失誤時。
現行的公務員評核制度,雖然已有處理表現欠佳人員的機制,但外界普遍認為,高級公務員的懲處機制透明度不足。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就曾指出,在高官問責制下,涉事者的紀律行為多處於保密狀態,很少公開因失誤受懲處的個案。這也導致了公眾對政府問責的質疑。因此,提出「高級公務員責任制」,並考慮加入更為具體的懲處措施,可以視為政府試圖彌補現行制度的不足,提升問責的層次與透明度。
「凍薪」:一把雙面刃?
在眾多可能的懲處方式中,「凍薪」無疑是最具體、也最引發關注的一項。李家超在訪問中提及,可以考慮的懲罰方法有很多,而根據政府每年審視公務員表現的機制,表現不濟者可能不獲加薪。這項建議,看似直接且具阻嚇力,旨在透過經濟誘因來促使公務員提升表現。
支持者認為,將「凍薪」作為懲處選項,能夠更有效地推動高級公務員「動起來」,避免「不作為」的情況。如果表現與薪酬直接掛鉤,或至少表現不佳會導致薪酬停滯,這對於重視個人尊嚴與聲譽的高級公務員而言,將是相當有力的鞭策。這也能向公眾傳達政府嚴肅對待公務員表現的決心。
然而,「凍薪」作為懲罰措施,也引發了不少討論與擔憂。有意見認為,這可能導致公務員過於保守,害怕犯錯而不敢創新或承擔風險,反而拖慢政策的實施進度。同時,如何公平、客觀地評定「表現不濟」,以及確保懲處機制的透明度與上訴渠道,都是制度設計上必須仔細考量的環節. 公務員團體也期望政府在訂定新制度前,應與他們充分討論,以確保制度的公平性與可行性.
提升質素與效率的多元路徑
除了研議中的「高級公務員責任制」,政府近年來也透過多種方式提升公務員隊伍的質素與效率。這包括但不限於:推進獎罰分明制度,例如實施簡化機制處理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退休事宜;加強培訓以提升專業能力;更新《公務員守則》以強化國家意識與擔當精神;以及推動大灣區公務人員交流計劃等。此外,政府也積極引入科技,例如試用人工智能文書輔助系統,以期提升行政效率。
這些措施都指向同一個目標:打造一支更具應變能力、更高效率、更能回應市民需求的公務員團隊。研議中的責任制與凍薪懲處,可以視為這一系列改革措施中的一環,它更側重於從高層推動變革,強化領導層的帶頭作用。
前路挑戰與期望
「高級公務員責任制」的構建,是一項複雜且細緻的工程。如何在強化責任追究的同時,激發公務員的積極性與創造力;如何在引入懲處措施的同時,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如何在提升透明度的同時,避免不必要的政治干擾,這些都是擺在政府面前的挑戰。
社會對此抱持著不同的期望。一部分人希望看到政府更強的執行力與問責能力,期待公務員能以更高的效率回應民生需求;另一部分人則關注制度的公平性與長遠影響,擔心過度的壓力可能影響公務員隊伍的穩定性與士氣。政府在推進這項改革時,需要仔細聆聽各方意見,權衡利弊,設計出一套既能達到提升目標,又能獲得公務員隊伍與社會廣泛認同的制度。
這項研議中的「高級公務員責任制」,及其可能包含的凍薪懲處,不僅是一個管理工具的調整,更是政府在當前社會環境下,對公務員體系進行的深刻思考與變革嘗試。它的成功與否,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制度設計的智慧,以及落實過程中能否兼顧效率與公平,最終真正發揮出公務員隊伍的質素與效率,服務香港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