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中心拆燕巢裝人工巢 專家憂嚇走折返燕子

沙田中心違法拆燕巢事件的深度剖析:人鳥爭地的無聲嘆息

都市的鋼筋水泥叢林中,偶爾會闖入一些自然的訪客,燕子便是其中一種。牠們穿梭於高樓之間,銜泥築巢,為冰冷的城市帶來一絲生機與暖意。然而,當這些自然的生命痕跡與人類的生活空間發生衝突時,往往引發一連串的風波。最近在沙田中心發生的違法拆除燕巢事件,以及後續物業管理公司安裝人工燕巢的舉措,便是一面鏡子,映照出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困境與挑戰。這不僅是一個關於鳥巢的故事,更是關於法律、道德、以及我們應如何與環境相處的深刻議題。

空間的衝突:當燕巢遇上投訴

故事發生在沙田中心連接好運中心的行人天橋底,一個多年來燕子選擇作為繁殖地的溫馨家園。每年春季,燕子從遙遠的東南亞歸來,在此築巢、育雛,周而復復,為行色匆匆的都市人提供了一幅難得的自然景象。然而,這個承載著燕子家族繁衍的愛巢,最終卻因為「衛生問題」的投訴而遭遇不測。 根據報道,涉事的恒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5月22日派員將燕巢拆毀,巢內嗷嗷待哺的雛鳥也就此失蹤,生死未卜。燕子父母連日來在原址盤旋、哀鳴,尋找失散的親兒,令人鼻酸。

這起事件迅速引起公眾的關注與譴責,核心問題在於拆除鳥巢的行為是否合法。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5條「保護巢及蛋」的規定,任何人除按照特別許可證行事外,不得取去、移走、損害、銷毀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的巢或蛋。燕子,作為野生雀鳥的一種,其巢和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漁農自然護理署在回覆查詢時也證實,沙田中心的管理方並未就此次拆巢行動申請任何許可證,並已就此展開調查。這意味著,恒益物管的拆巢行為極可能已經觸犯法例,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這起事件凸顯了都市發展與野生動物棲息之間的矛盾。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人類對環境衛生的要求日益提高,而燕子等野生動物的活動難免會產生排泄物等問題,進而引發部分居民的投訴。如何在滿足人類生活需求與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之間找到平衡點,是現代社會必須面對的課題。簡單粗暴地移除鳥巢,不僅違反法律,也違背了生態保育的原則。

亡羊補牢?人工燕巢的兩難

面對公眾的強烈質疑與法律的潛在追究,恒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事件表示歉意,並聲稱已內部處分涉事員工,承諾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同時,管理公司迅速採取了「補救」措施,在原址安裝了人工燕巢,希望能為受影響的燕子「重建家園」。然而,這個看似積極的舉動,卻引發了生態專家的擔憂。

香港觀鳥會高級保育主任黃雪媚坦言,不建議在有鳥巢的位置進行任何工程,並擔心安裝人工鳥巢的行為會弄巧成拙,反而嚇走原會飛返的燕子成鳥. 繁殖期間的工程噪音和近距離干擾,都可能讓對環境變化敏感的燕子感到不安,進而放棄原有的築巢地點.

人工燕巢作為一種輔助措施,其效果並非百分之百。燕子對於築巢地點的選擇有其特定的偏好和習性,包括巢穴的結構、材質、周邊環境的安全程度等都會影響牠們的選擇。突然出現的人工設施,即使在原址,也可能因為與原有巢穴的差異,或是施工過程中的人為干擾,而無法獲得燕子的青睞。換言之,即使提供了人工巢穴,也無法保證失去家園的燕子父母會重新接納這個「新家」,更無法彌補失蹤雛鳥的生命損失。

這一步棋,雖然展現了管理公司意圖彌補錯誤的姿態,但在生態保育的專業角度來看,其成效存疑,甚至可能帶來新的負面影響。這提醒我們,在處理涉及野生動物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諮詢專業意見,而非在事後採取可能無效或適得其反的補救措施。

法律的約束與生命的尊重

沙田中心拆燕巢事件再次敲響了警鐘,提醒社會各界必須嚴肅對待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責任。香港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明確保護所有野生雀鳥及其巢和蛋,這不僅是法律條文,更是對生態系統基本組成的尊重。任何非法干擾野生動物棲息地的行為,都應當受到譴責和法律制裁。

然而,法律的約束力往往需要在執法層面得以體現。漁護署已表示將對此次事件展開調查,我們期待相關部門能夠嚴格執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追究,以儆效尤,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這也促使我們反思,如何加強公眾對野生動物保護法例的認識,提高市民和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機構的生態保護意識。

教育與溝通:共存的橋樑

除了法律的強制約束,更重要的是通過教育和溝通,搭建人與自然共存的橋樑。物業管理公司在接到住戶投訴時,應當首先考慮如何在合法合情合理的範圍內解決問題,例如安裝擋板以減少鳥糞對地面的影響,或者在燕子非繁殖季節(通常是秋冬季)進行必要的清理或修繕,而非在繁殖期粗暴拆巢。與住戶進行溝通,解釋相關法例和生態知識,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燕子在許多文化中被視為吉祥的象徵,代表著好運、家庭和睦和豐收。牠們的存在,本身就是城市生態健康的體現。如果我們能夠以更寬容和理解的態度對待這些自然的鄰居,學習與牠們和平共處,或許能為我們的城市增添更多的溫情與活力。

沙田中心拆燕巢事件是一次痛苦的教訓,暴露了在城市化進程中,對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的不足以及相關人員法律意識的淡薄。恒益物管後續安裝人工燕巢的舉動,雖然出於彌補的心態,但其成效的不確定性,以及對燕子可能造成的二次干擾,都提醒我們,真正的解決方案,在於事前的預防與尊重,而非事後的倉促補救。

展望未來,我們需要更健全的法律執行機制,更普及的生態保護教育,以及所有市民共同參與的努力,才能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讓燕子等野生動物,在我們的城市中也能找到一片安心棲息的天空。這聲無聲的嘆息,應當成為喚醒更多人關注生態保育、尊重每一個生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