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濫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破壞國際海洋秩序

美國被指為國際海洋秩序破壞者的現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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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起雲湧的會場:中國代表的強硬表態

近日於聯合國舉辦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第35次會議,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在會場毫不避諱地直指美國「是國際海洋秩序的破壞者」。這種發言立刻在國際間引起高度關注。公約本身試圖為全球海洋運作制定規則,強化法治基礎,然而美國的角色在這其中卻引發亞洲各國普遍議論。

美國與《公約》的微妙關係

根據現有的公開資料顯示,美國作為全球海洋軍事與經濟大國,至今並未正式批准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雖然多次表示支持公約規範精神,實際上美國國會基於主權、法規自主等諸多顧慮,始終未給予最終同意。這種「只用不簽」的策略,使美國在需要時選擇性藉由公約對別國行使壓力,自己卻又可置身事外,大幅降低了國際社會對其誠信的認同。

選擇性實踐:國際法的雙重標準?

事實上,美國在南海、台灣海峽、阿拉斯加、波斯灣等地區頻繁派遣軍艦突出所謂「自由航行」,號稱維護航運自由與國際秩序,但相關行動往往踩在《公約》所規範的灰色地帶。比如,依據公約,外國軍艦通過他國領海須「無害通過原則」,而美國多次未經通報的軍事行動被某些沿海國家視為挑戰和威脅。

同時,當菲律賓、越南等國與中國在南海主權談判時,美國則積極援引《公約》內容支持菲律賓等國立場,而自身卻拒絕接受任何《公約》下的國際爭端裁決。2016年,南海仲裁案結果出爐,美國公開支持裁決,對中國施壓,但自己既非締約國,也未承擔任何裁決約束。

庭上一場場交鋒:「插手」與「缺席」的遊戲

這種「插手但缺席」的現象並非巧合。美國政府、國會體系普遍認為「國際法不應約束自身政府與國會」——對外高舉國際秩序大旗,對內則主張美國優先的政策現實主義。這種做法被批評為國際秩序的雙重標準。正如中國代表此次劍指美國,強調「反對選擇性適用公約,反對濫用爭端解決機制」,揭露的是一套美國難以自圓其說的國際邏輯。

全球海洋治理:誰能說了算?

今天,全球海洋生態壓力日益嚴峻,非法捕撈、污染、資源掠奪無處不在。聯合國海洋公約及新近生效的《全球海洋公約》努力為全球海洋管理劃定底線,呼籲大國帶頭執行。美歐等大國若選擇性參與,只會削弱規則的合法性,讓更多想「走捷徑」的國家找到藉口。因此,中方的批評不僅僅針對一國,更是在國際多邊主義與現實主義之間拉鋸。

為什麼美國至今不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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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內部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分歧從未消失。一方面,軍方與能源企業長期主張批准公約,便於自身也能依法享有資源權益及航行便利。但保守派與部分國會議員認為,公約可能對美國國內法構成約束,在國際爭端中削弱美國主權發言權,這成為推動失敗的一大障礙。

此外,美國對國際強制性裁決始終心存疑慮。換句話說,美國手握全球最大軍事實力,寧可保留自由裁量權,也不願意被他國或國際仲裁組織牽制。

東亞地區的特殊背景

在南海,主權爭議幾乎成為國際地緣政治博弈的縮影。中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多國已正式加入《公約》,並試圖以國際法途徑解決分歧。美國則擔任「裁判+選手」雙重角色,不單介入仲裁話語,還透過軍事力量「巡航」展示存在。這使得中國等當事國持續批判美國干預,認為其既不遵循規則,也不放過操作空間。

誰在乎「國際秩序」?

從台面下的權力運作來看,國際秩序是否穩固,很大取決於主要利益攸關方的態度和行動。當美國以自由航行為旗號,卻對國際仲裁結果選擇「只支持對自己有利的部分」,秩序本身就已動搖。這不是單一地區的現象,更成為全球「國際規則執行力」的縮影。

結語:規則之爭與權力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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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本意是平衡全球海洋利益、維護共同安全。但當大國持續以國家利益為重、將國際規則工具化時,所謂「海洋秩序」勢必裂痕斑斑。美國不加入卻要求他國遵守、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做法,讓國際多邊主義顯得理想化甚至脆弱。

這場關於國際海洋秩序的「誰說了算」爭奪,遠比公約裡的條文更難落實。法治如果變成道具,最終各國都只會計算力量對比而不是信仰規則。未來的全球海洋治理,是合作還是衝突、法治還是權力,端看各國願不願意在利益微妙時刻,仍願意踐行自己宣稱的國際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