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ParknShop)前高級主管劉建邦與三名前外判或臨時工人戴建文、黃偉峰及黃栢勤,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嫌在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與另外兩人串謀,透過偽造13名「鬼工」的入職紀錄及工作時數,騙取百佳超過320萬港元的工資。此案的嚴重性,不僅在於其金額龐大,更在於其對企業誠信與營運秩序的嚴重破壞。
案情細節與手法曝光
根據廉政公署的資料,涉案的百佳火炭配送中心是負責處理網上訂單貨品及分發予客戶的關鍵樞紐。百佳聘請了物流網絡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臨時工人,而盈匯倉庫有限公司則負責監督物流網絡的運作。案發時,被告劉建邦身為百佳的高級主管,負責配送中心的行政事宜;戴建文作為盈匯倉庫的助理經理,職責是核實臨時工人的出勤情況;而黃偉峰及黃栢勤則是物流網絡的臨時工人,負責招聘和管理其他臨時工。
詐騙集團的運作手法相當精密。他們涉嫌租用配送中心附近的一間辦公室,並購買一部與配送中心相同的打卡機。利用這部打卡機,他們在辦公室內偽造了13名「鬼工」的工時紀錄。這些被虛報的紀錄隨後被帶回配送中心,以欺騙百佳系統,讓公司誤以為這些「鬼工」確實有在工作,並據此發放工資。據悉,這13名「鬼工」在案發期間實際上從未在配送中心工作,也沒有收取任何實質工資,他們在值勤紀錄上的簽名亦是偽造的。詐騙得來的款項,則由涉案人員按比例攤分。這種行為不僅涉及欺詐,更可能牽涉偽造文書等其他罪行。
串謀詐騙的法律定義與刑罰
串謀詐騙在香港屬於普通法罪行,受《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條規管,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此罪行的重點在於「合謀」與「意圖」,即兩名或以上的人士訂立不誠實的協議,並有欺騙他人的意圖,不論最終是否成功騙取財物。換言之,即使詐騙未遂,只要能證明存在串謀詐騙的協議和意圖,便足以構成犯罪。在百佳的案件中,被告們透過偽造紀錄、虛報工時,意圖誘使百佳支付薪金,此行為明顯觸犯了串謀詐騙的構成要件。
廉署的調查與後續發展
廉政公署是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此項調查的。在調查過程中,廉署取得了百佳公司的大力協助。隨著調查深入,部分被告已表明認罪並願意向控方提供協助。廉政公署在取得進一步法律意見後,於2024年10月7日正式起訴劉建邦、戴建文、黃偉峰及黃栢勤等人串謀詐騙罪。此後,廉署更於2025年6月19日加控了百佳配送中心前倉庫營運經理鄭焯基及物流網絡前工人劉梓彬串謀詐騙罪,使得涉案人數增至六人。所有被告均已獲准保釋,並將於沙田裁判法院應訊,控方亦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對企業誠信的衝擊與警示
這宗案件不僅揭示了個別員工的貪婪與不法行為,更對企業的內部監控和管理敲響了警鐘。即使是像百佳這樣聲譽卓著的零售企業,也可能面臨來自內部人員的欺詐風險。此類案件對企業的聲譽、財務狀況以及員工士氣都可能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首先,涉及鉅額款項的詐騙行為,直接造成了公司經濟上的損失。其次,這種嚴重的失信行為損害了企業的內部信任機制,員工之間,以及員工與管理層之間的關係可能因此受到侵蝕。再者,此類案件的公開曝光,無疑會引起公眾對企業管理和監控的質疑,進而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信心。
此案也為其他企業提供了重要的警示:
- 加強內部審計與監控: 企業應建立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定期審核員工的考勤記錄、工資發放等環節,並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效率和準確性。
- 落實誠信文化: 企業應積極推廣誠信文化,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
- 嚴懲不法行為: 對於任何違反誠信、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企業應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嚴肅處理,以儆效尤。
未來展望:法律制裁與企業自省
本案的進一步審訊和判決,將是法律公正的體現。對於涉案人員,無論其職級高低,都將面臨應有的法律制裁。同時,這起事件也將促使更多企業反思自身的管理漏洞,並採取更積極有效的措施來預防和打擊內部欺詐行為。只有通過嚴格的法律制裁和深刻的企業自省,才能維護一個公平、誠信的營商環境,保護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