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公屋資源:收回8700單位,省87億建築費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覓得安身之所是許多人畢生的追求。然而,公屋作為社會上最珍貴的公共資源之一,其分配與使用公平性,卻是社會長期關注的焦點。當有真正需要的人苦苦輪候數載,甚至十數載仍未能「上樓」時,卻有部分已獲編配公屋的人士,選擇濫用這份寶貴的社會資產,無論是丟空單位、分租圖利,還是虛報資料,都無疑是對社會公平的極大諷刺。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近日公佈的一組數字,猶如一劑強心針,為這場公屋資源保衛戰注入了新的信心:截至今年五月底,房屋局已成功收回約8700個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這不僅讓更多合資格的市民有機會入住,更節省了高達87億港元的建築費用,充分展現了政府打擊濫用公屋的決心與執行力。

輪候之痛:公屋資源的沉重負擔

香港的房屋問題素來棘手,公屋作為基層市民的希望,其輪候隊伍之長,是港人皆知的「痛點」。截至2025年3月底,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仍維持在5.3年,而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則為3.3年。 在龐大的輪候數字背後,是無數家庭對一個穩定安居之所的渴望與期盼。

公屋資源的珍貴性不言而喻,它承載著政府保障基層市民住屋權利的承諾。然而,部分租戶卻將這份珍貴的資源視為牟利工具。何永賢局長在調查中發現,有公屋租戶在網上以「暗盤」形式將單位分租,每月收取高達五、六千元的租金,甚至有人將單位變作健身室,收費經營生意。 這些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了公屋租約條款,更是對社會公平的踐踏。濫用公屋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但不限於: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住)、分租或轉租單位(不論有無租金收入)、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如聚賭、藏毒)、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如營商、貨倉),以及虛報入息、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資料。 這些違規行為,讓原本就捉襟見肘的公屋供應雪上加霜,拉長了真正有需要人士的輪候時間,加劇了社會的不公。

鐵腕出擊:全方位打擊濫用的策略與成效

面對日益嚴峻的濫用公屋問題,香港房屋局展現出「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的堅定立場和積極行動。 這場戰役並非單一措施,而是一套「雙軌並行」的綜合策略,旨在多個層面堵塞漏洞、提升阻嚇力。

首先,在源頭預防方面,房屋局加強了對公屋申請者和現有租戶的審查。自2023年10月起,公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並授權房委會可向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 拒絕申報或未在指定日期內申報者,其租約將面臨終止的風險。 這種定期申報制度,有效地提升了租戶遵守規定的意識,讓那些心存僥倖者無所遁形。

其次,在偵察與執法方面,房屋局採取了更為主動和嚴厲的手段。除了傳統的屋邨辦事處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更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專責處理懷疑濫用個案,並對租戶的入息和資產申報進行嚴格審查。 何永賢局長亦明確指出,房屋署人員有權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詳細資料,例如香港身份證,以協助調查。

更值得關注的是,政府在2025年1月15日推出了「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鼓勵市民實名舉報濫用公屋行為,成功舉報並促使房屋署收回單位的舉報人,可獲最高3000港元的現金獎勵及嘉許狀。 此舉旨在凝聚社區力量,讓守法的鄰里成為「公屋守護者」,共同維護公共資源的公平性。截至今年1月,該計劃已接獲約3900宗舉報,其中約700宗可進一步跟進,何永賢預計年中將頒發首批獎金。

此外,針對最嚴重的濫用行為,立法會已於2025年6月11日通過《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 這意味著擅自出租、佔用空置單位或將公屋用於商業牟利等行為,將不再僅限於終止租約,更將面臨最高50萬港元罰款及監禁一年的刑事處罰。 同時,條例也延長了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及非法讓與罪行的檢控時效,由犯罪後兩年內延長至六年內,或房委會發現後一年內,以較早屆滿者為準,這大大增加了執法部門追查複雜個案的時間和阻嚇力。

在這一系列策略的推動下,成果斐然。何永賢局長表示,自本屆政府上任以來至今年五月底,已收回約8700個公屋單位。 這一數字不僅遠超過去幾年的總和,更為社會節省了高達87億港元的建築費用。

數字背後:深層意義與社會效益

這8700個單位和87億元建築費的數字,絕非冰冷的數據,它們承載著深遠的社會意義。

首先,資源的重新配置與公平的彰顯。每收回一個被濫用的公屋單位,就意味著一個真正有住屋需要的家庭,能夠更快地「上樓」。當前,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仍維持在5.3年,這漫長的等待對於許多基層家庭而言,是日復一日的煎熬。 這8700個單位的回歸,無疑是一場及時雨,為數以萬計的家庭點燃了希望之光,讓公共資源回歸其「幫助最有需要人士」的初心。

其次,財政效益與可持續發展。87億港元的建築費節省,平均每個單位節省了約100萬港元。 這筆巨大的開支,原本需要納稅人承擔,現在得以用於更為迫切的民生項目,或投入到新的公營房屋建設中,形成良性循環。這不僅減輕了政府的財政壓力,也體現了對公帑的負責態度,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注入了動能。

再者,重建社會信任與公義。長久以來,公屋濫用現象引發公眾強烈不滿,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讓社會的公平底線受到挑戰。這次大規模的收回行動,以及配套的嚴厲打擊措施,向社會傳達了清晰而強烈的訊息:政府絕不姑息任何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 這有助於重建市民對公共政策的信心,激發社會對公平正義的共同維護意識。何永賢局長強調,打擊濫用公屋是「正義感」的體現,保護了那些真正遵守規則的市民,讓社會互助關懷的精神得以延續。

此外,房屋局也留意到,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維持在5.3年,部分原因是過去12個月有近六成申請者獲安排入住翻新單位,且當中八成位於市區或擴展市區,而這些翻新單位就包括因打擊濫用公屋而收回的單位。 這顯示收回濫用單位對加速公屋流轉,縮短輪候時間,尤其是對市區單位供應的貢獻。

前路漫漫:持續的挑戰與展望

儘管打擊濫用公屋的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這場戰役遠未結束。社會的動態變化,可能帶來新的濫用形式;而執法過程中的細節與人性考量,也需要持續的智慧與平衡。

未來的挑戰可能包括:

  • 新興濫用模式的應對:隨著社會發展,濫用公屋的方式可能更加隱蔽和複雜,例如利用科技進行遠程操控或虛擬經營。房屋局需要不斷更新偵測技術和策略,與時俱進。
  • 舉報機制的回饋與保障:「舉報濫用公屋獎」的推行,固然能鼓勵市民參與,但如何有效保護舉報人的安全與隱私,並確保舉報內容的真實性,避免惡意誣告,將是長期考驗。何永賢局長也提醒舉報人要在安全和守法的情況下獲取資料,並表示成功舉報獎金會尊重得獎者意願選擇領取方式。
  • 政策執行的情理兼備: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也需考慮到個別租戶的特殊情況,避免「殺錯良民」。何永賢局長也強調,打擊公屋濫用須恪守「情理兼備」原則。 例如,對於因特殊原因(如長期就醫、照顧家人)而暫時離港的租戶,應有合理的彈性處理機制。
  • 教育與宣傳的深化:除了打擊和懲罰,更應加強公屋用途的宣傳教育,讓每一位公屋居民深刻理解公屋資源的社會屬性,從心底裡珍視和善用這份公共資產。

展望未來,香港房屋局將繼續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優化政策,確保公營房屋資源聚焦於最有需要的社群。 透過持續的打擊濫用、加快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建設、以及完善房屋階梯,政府正努力構建一個更為公平、更有希望的房屋環境,讓每一個為生活奮鬥的香港人,都能看到安居樂業的曙光。

結語:公平,始於點滴歸還

8700個單位,87億港元,這些數字不僅代表了房屋局在打擊濫用公屋方面取得的重大進展,更象徵著對社會公平與公義的堅定捍衛。每一個被收回的單位,都如同一次「點滴歸還」,將原本被私佔的社會資源,重新注入到應得者手中。這份努力,不僅是為了減輕輪候人士的壓力,更是為了修補社會信任的裂痕,讓每一位市民都相信,這座城市,依然秉持著公平與希望的價值。

這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更是全社會的共同課題。當我們看到那些將公屋視為己有、任意妄為的行為時,每一個市民都有權利也有義務,透過合法途徑,為捍衛公共資源、維護社會公平盡一份心力。因為,一個真正能夠讓所有市民安居樂業的社會,必然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共同遵守規則的基礎之上。這場關於「公平居住權」的戰役,我們每個人都是參與者,也是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