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個人債務問題日益嚴重,許多債務人因無法償還欠款而遭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財產,其中包括壽險契約的解約金。為保障債務人的基本生活權益,立法院於2025年6月3日三讀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確規定最低生活費不得被扣押,此舉不僅保障了弱勢族群的基本生活,也減輕了司法與保險業者的行政負擔。本文將從修法背景、具體內容及其社會意義三方面進行探討。
修法背景與必要性
過去,由於法律未明確規範壽險解約金在強制執行中的豁免標準,不少債務人面臨被扣押保單解約金的困境,使得他們連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資金都受到威脅。據統計,目前因欠債遭法院扣押保單案件已超過百萬件[4]。這種情況不僅影響個人及家庭生計,也增加了法院和壽險公司的行政成本。因此,行政院與朝野立委共同推動《保險法》修正案,以設定合理且具體的最低生活費門檻作為豁免標準,有效平衡債權人追討權利與債務人的生存需求[2][4]。
修正條文重點解析
此次《保險法》的修正主要聚焦於兩大核心:
法案明定,要保人(即契約持有人)若為債務人,其有效的人壽保險契約中解約金若未超過「最近一年衛福部或直轄市政府公告之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乘以6個月」中最高標準者,不得成為扣押或強制執行對象[2][3][5]。此一標準相當於保障至少六個月以上、以1.2倍基數計算的基本生存資金,有效避免低收入者因欠款而失去最基本經濟來源。
除上述門檻外,主管機關亦可公告特定的人壽保險契約類型,其解約金同樣不得作為強制執行標的,以推動提升國民基礎保障政策[2]。這項規定有助促進社會福利制度完善,同時鼓勵民眾投保符合公共利益導向之產品。
此外,此次修訂還兼顧消費者權益及監理效率,大幅減少司法程序繁瑣和業界負擔,提高整體金融市場運作透明度與公平性[2][4]。
社會影響與展望
新制上路後,可望帶來多方面積極效果:
– 維護弱勢群體尊嚴:透過法律保障最低生活費不受侵害,使經濟困難者仍能維持正常飲食、居住等基本需求,有助減緩貧窮惡化。
– 降低司法糾紛成本:明確界定不可扣押範圍後,可避免大量爭議案件發生,提高司法效率並節省公帑。
– 促進金融穩健發展:對壽險公司而言,可減少處理強制執行相關事宜的人力物力支出,更專注於服務品質提升。
– 激勵民眾投資長期保障產品:政策支持下,人們更願意購買符合社會公益目標的人身保險,加強全民風險管理能力。
然而,此次改革也提醒政府需持續關注實際執行情況,如門檻是否合理調整、公告數據是否即時更新,以及如何兼顧不同地區物價差異等問題。此外,加強宣導讓民眾了解自身權利,也是落實政策的重要環節。
總結而言,《保險法》此次三讀通過的重要修訂,不僅是對現有法律制度的一大完善,更是台灣社會向著更加公平、人性化方向邁出的關鍵一步。在未來,我們期待相關配套措施能同步跟進,使該項改革真正惠及每一位需要幫助的國民,同時促使我國金融市場更加健康穩健發展。
資料來源:
[1] www.ydn.com.tw
[2] www.fsc.gov.tw
[3] news.pts.org.tw
[4] udn.com
[5] news.lt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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