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失蹤案 警察查問遭拒疑干擾搜救

思緒的迷霧:當協尋成了拒絕的理由

一起失蹤案,牽動的不只是焦急的家人,還有與時間賽跑的警務人員。然而,當尋找的腳步邁向理應最親近的人,卻遭遇冷漠與拒絕,這份不尋常的反應,不僅讓辦案人員心生疑竇,更在冰冷的法律程序中,折射出複雜的人性與難解的謎團。

失蹤的陰影與警方的探詢

故事的開端,是一場令人擔憂的失蹤。名媛蔡天鳳的突然失聯,讓親友心急如焚,迅速報警求助。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了標準的失蹤人口調查程序,希望能從與蔡天鳳有緊密聯繫的人士口中,獲取有助於尋找線索的資訊。在前夫一家,尤其是前家姑李瑞香身上,警方自然希望能獲得一些關於蔡天鳳行蹤、習慣以及與前夫關係的理解,畢竟他們曾經是如此親近的家人。

警員吳文海和伍俊浩(現為警長)等人在調查過程中,曾多次嘗試與李瑞香取得聯繫。他們致電、希望能進行家訪,了解情況,並希望李瑞香能提供其兒子,也就是蔡天鳳前夫鄺港智的聯絡方式。然而,警方卻在這位前家姑身上,感受到了一種不尋常的抗拒。

拒絕的理由與警方的直覺

根據庭上警員的證供,李瑞香對於警方的查問,多次以「忙於照顧孫兒」為由拒絕家訪和提供協助。當警員詢問蔡天鳳與前夫鄺港智的關係時,李瑞香表示「不想透露」。甚至在被要求提供鄺港智的電話號碼時,她聲稱鄺港智使用不同的電話號碼致電她,卻拒絕提供任何號碼。

這樣的反應,讓經驗豐富的警員伍俊浩感到不尋常。他在庭上形容李瑞香是「唔合作幫手搵人嘅人」。警員吳文海也指出,一般人在面對尋找失蹤親友的請求時,都會盡力配合協助,但李瑞香的表現卻與此截然不同。警方甚至曾在早年尋找被通緝的鄺港智時,就曾與李瑞香接觸,當時她同樣表示與兒子沒有聯絡,不知其下落。這些過往的經歷,或許也加深了警方對其合作程度的疑慮。

閉路電視下的端倪

更令人起疑的是,控方在庭上披露的閉路電視片段。這些片段顯示,在蔡天鳳失蹤的前後,鄺港智曾頻繁出現在李瑞香居住的單位,並與其互動。在蔡天鳳失蹤翌日凌晨,閉路電視甚至拍到鄺港智帶著行李準備離開,而李瑞香則陪同至門口,期間說出「有冇車來接你」、「死啦我好驚呀」、「快啲快啲」等催促語句。這些畫面與李瑞香向警方聲稱不知兒子下落的說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也暗示了她可能對兒子的行蹤知情,甚至有意協助其躲避。

「身有屎」的自白?

除了對警方的拒絕,李瑞香與蔡天鳳母親張燕花的一段通話錄音,更是揭露了更多令人不安的細節。在電話中,李瑞香向張燕花承認自己沒有向警方如實相告,並說出「我身有屎呀,你都知Alex(鄺港智)咩事㗎啦」的話。她甚至建議張燕花向警方稱「冇同我個仔聯絡」。這番話,似乎間接證實了她對兒子情況的了解,以及有意妨礙警方的調查。

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

正是基於李瑞香在警方調查過程中的不合作態度、提供的虛假或誤導資訊,以及閉路電視片段和通話錄音揭示的內容,她被控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認為,李瑞香的行為,包括催促鄺港智離開、向警方提供虛假資訊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警方提供真實資訊,都是為了阻撓警方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以及隨後可能產生的法律程序。

法庭上的考驗

這宗案件在法庭上持續審理,警員的證供、閉路電視片段以及通話錄音,都成為控方指證李瑞香的證據。辯方則可能會從李瑞香的母親角色出發,爭辯其行為是出於護子心切,並非蓄意妨礙司法公正。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需要仔細權衡各種證據,判斷李瑞香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妨礙司法公正。

結語:人性的掙扎與法律的界線

蔡天鳳前家姑的這宗案件,不僅是一宗涉及嚴重罪行的案件,更是對人性和法律界線的一次拷問。在親情與法律責任之間,當尋求真相的道路被看似瑣碎的藉口所阻礙,當保護親人的本能演變成妨礙司法的行為,我們看到了複雜的人性掙扎。這宗案件的審理,將不僅決定一位被告的命運,更可能在法律層面,為類似情況下的「不合作」行為,劃定更清晰的界線,也提醒世人,在任何情況下,協助司法機構尋找真相,都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