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談國際調解院:補足國際法院漏洞

定分止爭的新視野:國際調解院如何填補全球治理的關鍵缺口

紛爭,自古以來便是人類社會難以迴避的課題,無論個人、商業,乃至國家之間,都可能因各種利益衝突而產生矛盾。當這些矛盾擴大至國際層面,如何有效、和平地化解爭端,維護全球穩定與繁榮,就成為了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挑戰。長期以來,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主要依賴訴訟和仲裁。然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近日強調,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將與現有的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形成互補,填補了爭議解決機制中的一個關鍵缺口,為國際法治提供了嶄新的公共產品。 這個新機構的誕生,不僅是對傳統模式的有益補充,更可能為未來的國際關係帶來深刻影響。

傳統機制的局限性:為何需要新的工具?

現行的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以海牙的國際法院(ICJ)和常設仲裁法院(PCA)為代表,在維護國際法和秩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際法院主要處理國家間的法律糾紛,其判決具有約束力。常設仲裁法院則為國家、國際組織和私營實體之間的爭議提供仲裁服務。然而,這兩種方式都具有一定的對抗性。訴訟和仲裁往往著重於分出勝負、釐清法律責任,結果可能導致一方贏而另一方輸,這種零和博弈的思維模式,有時難以完全修復當事方之間的關係,甚至可能加劇矛盾。 例如,在一些涉及複雜政治、歷史或文化因素的爭議中,單純的法律判決可能無法觸及問題的核心,也難以照顧到各方的實際利益和長遠合作關係。 阿根廷在比格爾海峽仲裁案中拒絕不利裁決,以及中國未參與南海仲裁案並對仲裁庭公正性提出質疑,都從側面反映了在某些情況下,訴訟和仲裁可能遇到的阻力。

此外,訴訟和仲裁的過程可能耗時漫長且成本高昂,對於一些複雜或涉及多方的爭議,這也成為了一種負擔。企業和投資者在尋求解決跨境糾紛時,往往希望能夠找到更有效率、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

調解的力量:超越對抗,尋求共贏

相較於訴訟和仲裁的對抗性,調解則是一種非對抗性的爭議解決方式。 它強調通過中立第三方的協助,促使當事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對話和協商,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這種方式更具前瞻性和建設性,因為它的目標不僅是解決當前的爭議,更在於修復和維護當事方之間的關係,為未來的合作奠定基礎。 外交部長王毅指出,國際調解院的成立,蘊含著「和合共生」的文明智慧,強調「以對話化解衝突,以協商調解紛爭」,這有助於超越「你輸我贏」的零和思維。

調解的優勢在於其靈活性和保密性。當事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需求,靈活地調整調解的程序和策略,尋找最具創意的解決方案。同時,調解過程通常是保密的,這有助於當事方更坦誠地交流信息和表達立場,減少外部干擾。

國際調解院的角色:填補關鍵缺口

儘管調解作為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已經存在已久,但在國家政府間層面,此前尚未有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 國際調解院的應運而生,正是為了填補這一空白。它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

根據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的說法,國際調解院的受案範圍將涵蓋三類爭議:國家間的爭議、國家與另一國國民之間的爭議,以及國際商業爭議。 這意味著無論是國家層面的複雜紛爭,還是跨國投資和商業活動中產生的糾紛,都有可能通過國際調解院尋求解決。 這不僅為當事方提供了新的選擇,也為國際社會提供了一項全新的法治公共產品。

國際調解院與國際法院、常設仲裁法院共同構成了「三位一體」的國際爭端解決體系。 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繼續在各自擅長的領域發揮作用,而國際調解院則提供了另一條解決爭議的途徑,尤其適用於那些更希望通過協商而非對抗來解決問題的當事方。這種互補關係,使得國際爭議解決機制更加多元化和完善,能夠更好地應對不同類型和性質的國際爭端。

香港的獨特優勢:國際調解院總部的落戶

國際調解院的總部落戶香港,並在香港舉行《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這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如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所言,這是對香港的高度信任,也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的獨特優勢。

香港作為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擁有中英雙語的法律制度,法律服務高度國際化且信譽良好。 同時,香港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這些都為國際調解院的運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和便利的條件。 香港還擁有大量熟悉不同法律制度、精通多種語言的法律專業人才,這為處理複雜的國際爭議提供了人才保障。

更重要的是,香港作為一個具有多元文化背景的城市,能夠滿足不同語言、文化和宗教背景人士的需求,這有利於營造一個包容和友好的調解環境。 中國外長王毅表示,香港回歸本身就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成功範例。 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不僅是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的進一步鞏固,更是向國際社會展示中華傳統「以和為貴」文化軟實力的重要契機。

迎接挑戰,開創未來

國際調解院的成立,是國際法治領域的一項重要創新。然而,任何新機制在發展初期都可能面臨挑戰。如何提升各國對調解機制的認知和實踐能力?如何吸引更多國家加入公約?如何確保國際調解院的獨立性和公正性?這些都是需要認真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香港作為國際調解院的總部所在地,肩負著重要的責任。需要充分發揮其「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積極向國際社會宣傳推廣調解,吸引更多國家和地區使用香港的調解服務。同時,要加大力度培養和引進高素質的調解人才,並深化與內地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調解合作。

展望未來,國際調解院有望成為解決國際爭端、促進和平發展的重要力量。它提供了一種不同於傳統對抗模式的解決方案,強調對話、協商和共贏。這不僅符合《聯合國憲章》關於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也回應了當前國際社會對更有效、更靈活爭議解決機制的期盼。 國際調解院的成功運作,將為國際法治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也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獨特的力量。

結語:和平之光,照亮前路

國際調解院的成立,猶如在充滿紛爭的世界中點亮了一盞和平之光。它提醒我們,除了劍拔弩張的對抗,還有以和為貴的協商之路。這條路或許充滿挑戰,但卻更具希望。香港作為這個重要國際組織的總部,不僅是其地理位置的優越,更是其所代表的開放、多元和法治精神的體現。隨著國際調解院的發展壯大,我們有理由相信,它將在化解國際爭端、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讓和解的種子在全球生根發芽,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