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自曝與ViuTV超3年合約,出道後終於買回自主權

從偶像到獨立:Ian陳卓賢的ViuTV合約之謎

螢光幕前的偶像,總是光鮮亮麗,星途看似一帆風順。然而,鎂光燈背後的真實,往往充滿了不為人知的挑戰與抉擇。MIRROR成員Ian陳卓賢日前自爆與ViuTV的合約「唔止3年」,更在出道後「買返自己合約」,這番話如同一顆震撼彈,在粉絲圈和業界引起廣泛討論。這不僅僅是一個藝人的個人際遇,更折射出香港娛樂產業中藝人與公司合約關係的複雜性。

約定的年期:鏡頭以外的角力

對於大眾而言,藝人簽約公司似乎是再自然不過的事。然而,合約年期是影響藝人發展自由度的重要關鍵。坊間曾有傳聞指出,MIRROR成員與ViuTV(及後由MakerVille接手藝人經紀事務)的合約為5年死約加5年生約,共計10年。 姜濤早前也曾在節目中提及自己剩下3年合約,隊長Lokman對此的回應亦引人遐想。 雖然ViuTV或MakerVille官方鮮少公開詳細合約條款,但從這些隻字片語中,不難窺見藝人與公司之間的長期綁定關係。

Ian自爆合約「唔止3年」,並且在出道後「買返自己合約」,這「唔止3年」可能指的不是傳統的死約年期,而是一種更為複雜或長期的合作模式。而「買返自己合約」更是令人好奇,這究竟是一種贖回自由身的行為,還是合約條款中預設的一種選擇權?

「買斷」合約:自由的代價

「買斷」一詞在不同的語境下有不同的解釋。在體育界,買斷通常指球隊或球員一方提前終止合約,由提出方支付剩餘薪資達成協議。 在商業領域,買斷可能意味著一次性支付費用獲取某項資產或權利的全部所有權。 在藝人合約中,「買斷」可能指的是藝人或第三方支付一筆費用,以提前終止與公司的經紀或錄音合約。 這筆費用可能是違約金,也可能是對公司在藝人身上投入資源的一種補償。

藝人與公司簽訂的合約,通常包含經紀約、唱片約甚至詞曲版權約等多個層面。 經紀約規範藝人的演藝活動安排,唱片約則涉及音樂作品的製作與發行,而詞曲版權約則關乎藝人創作作品的權利歸屬。 公司在藝人身上投入大量資源進行培訓、宣傳和包裝,自然希望通過長期的合作來收回成本並獲利。然而,過長的合約年期或不合理的條款,有時會限制藝人的發展空間和自主權,甚至出現「歌手不能唱自己寫的歌」的狀況。

Ian在出道後選擇「買返自己合約」,這可能意味著他在權衡了合約的利弊以及自身發展方向後,寧願付出一定的代價,也要爭取更多的自主權和彈性。這或許是他個人演藝事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象徵著他從一個公司打造的偶像,逐步走向更具獨立性的音樂人和表演者。

合約以外:信任與未來

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關係,除了白紙黑字的合約條款,更涉及信任與合作。一個良好的合作關係應該是雙贏的局面,公司為藝人提供平台和資源,藝人則為公司帶來收益和影響力。當藝人與公司之間的目標或發展方向出現分歧時,合約就成為了約束雙方的工具。

Ian的經歷,也引發了人們對於香港娛樂產業藝人合約模式的反思。在K-Pop產業中,練習生時期簽訂的合約年期通常較長,但出道後的續約與否,藝人有更大的自主權。而在香港,藝人與電視台或經紀公司簽訂長約似乎是普遍現象。 如何在保障公司投入的同時,也能賦予藝人更多的自由和選擇,是一個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

Ian選擇「買返自己合約」,並不代表他與ViuTV的關係破裂。他仍然是MIRROR的一員,與團隊和公司仍有合作關係。 然而,這次事件無疑提醒了業界和粉絲,藝人的職業生涯不僅僅是舞台上的表演,也包含著複雜的商業和法律關係。

邁向獨立:開創個人道路

對於Ian而言,「買返自己合約」或許是他在演藝道路上追求更大自由度的開始。擁有更多的自主權意味著他可以更自由地選擇音樂風格、合作夥伴和演藝項目,更全面地展現自己的才華和個性。這對於一個有創作能力和個人想法的藝人而言,至關重要。

然而,獨立也意味著更多的挑戰和責任。藝人需要自己承擔更多的決策風險,並在沒有公司全面支援的情況下,獨自面對市場競爭。這需要藝人具備更強的專業能力、商業頭腦和人脈資源。

Ian的決定,或許會對其他有志於在娛樂圈發展的年輕人產生啟示。了解合約的重要性,爭取合理的條款,並在適當的時機為自己的未來做出選擇,是成為一個成功藝人不可或缺的一環。

總結:合約,不僅是約束

Ian自爆「買返自己合約」的事件,為我們揭開了藝人合約世界的冰山一角。這不僅僅是關於合約年期和條款的討論,更是一個關於夢想、自由、信任與選擇的故事。在娛樂產業不斷變革的今天,藝人與公司的關係也應與時俱進,尋求更具彈性和共贏的合作模式。 Ian的經歷提醒我們,每一個光鮮亮麗的舞台背後,都有著不為人知的堅持和付出,而對自己未來的主導權,或許是每一個藝人最終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