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沛詩連任監警會主席 三度掌舵兩年再啟航

在香港,有一個機構,它的名字聽起來帶著一份嚴肅與權威——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它的存在,是為了確保警務人員的投訴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聽起來是維持社會信任和法治的重要一環。近日,政府宣布再度委任王沛詩女士為監警會主席,這是她連續第三度獲此任命,任期兩年,將於六月一日生效。這個消息本身看似是例行公事,但細究其背後,卻牽動著信任、監督與挑戰等多重維度。

續航:第三度掌舵監警會

王沛詩女士的再度獲任,並非首次。翻查資料,她自2021年6月1日起已擔任監警會主席。 這次是她在完成第二任任期後,再次獲得信任,繼續帶領這個獨立法定組織。 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作出。 這份信任與續任,無疑是對她過去工作的一種肯定。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深信在她領導下,監警會會繼續貫徹履行法定職能,確保市民的投訴獲得公平公正處理,同時從投訴中汲取經驗,向警方提出改善建議。

監警會的角色與挑戰

監警會的職責,是監察和覆檢香港警務處投訴及內部調查科所調查的個案。 這是一個「兩層架構」的投訴警察制度:市民先向警務處投訴警察課投訴,該課調查後,再將「須匯報投訴」的調查報告提交監警會進行審核和覆檢。 監警會的權力,主要在於觀察、監察和覆檢警務處長處理投訴的工作,並在適當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監警會條例》賦予它獨立的法定地位,以便能夠站在不偏不倚的位置審核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工作。

然而,這個制度長期以來也面臨不少爭議。其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監警會本身並沒有獨立調查權。 許多意見認為,現行機制下,投訴首先由警隊內部的投訴警察課調查,這難免引發「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質疑。 儘管保安局方面強調投訴警察課運作獨立於其他警隊部門,但社會上仍有聲音指出,缺乏一個完全獨立於警隊之外的調查機構,難以確保公正性。

此外,監警會雖然可以向警方要求重新調查或澄清疑點,甚至擁有一票否決權,即沒有監警會同意,投訴處理無法通過,但它沒有權力傳召證人作供,也無法繞過警方自行調查。 這使得監警會被部分人批評為「無牙老虎」。 尤其在經歷了社會事件後,監警會的角色和權力是否足以應對複雜的投訴和社會期望,成為公眾討論的焦點。 2019年,甚至有海外專家小組因認為監警會權力不足、有結構性限制而退出,建議由具足夠權力的獨立機構調查。

連續任期的考量與意義

王沛詩女士連續第三度獲任,這份持續的領導背後,可能有多重考量。一方面,持續性意味著經驗的累積和對工作流程的熟悉。 王沛詩是執業大律師,擁有豐富的公職經驗,曾擔任多個委員會委員,並曾任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和港大校委會主席等職務。 這些經驗對於處理複雜的監警事務或許有所助益。續任可以確保監警會工作的穩定性,以及對過去經驗的傳承。

另一方面,連續任期也可能引發關於接班安排和長遠發展的討論。 一個機構若長期由同一人領導,如何在保持穩定性的同時,注入新的視角和動力,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尤其是在監警會面臨外界挑戰和質疑的背景下,領導層的連續性是助力還是阻力,取決於如何有效應對挑戰並贏得公眾信任。

信任的基石與前行的道路

監警會的運作,其核心在於公信力。公信力來自於獨立、誠信和公正。 監警會強調處理每宗投訴都必須秉持「以事實為基礎,以證據為依歸,在陽光下辦事」的原則。 儘管其權力受到條例規範,但監警會通過覆檢投訴警察課的報告,質詢並要求修正調查結果,確實對投訴處理產生影響。 例如,在某些年份,經監警會質詢後,投訴警察課最初不屬實的指控被證明屬實,相關警員受到處分。 此外,監警會也會從投訴個案中找出警隊工作常規或程序中的缺失,並向警方提出改善建議,以減少投訴的發生。

王沛詩女士在續任後,將繼續肩負起維護這個兩層投訴制度的責任。 在當前社會環境下,警民關係的微妙,以及公眾對警隊執法和投訴處理的關注,都使得監警會主席的角色更顯重要。 她需要如何在現有框架下,最大程度地發揮監察作用,提升制度的公信力,並回應社會的關切,將是未來兩年的重要課題。

維持監警會的獨立性,不僅僅是法律條文上的規定,更在於實際運作中的體現。 如何平衡與警方的合作關係,同時堅守監察者的角色,不被任何一方左右,是極大的考驗。 監警會的委員來自不同界別,旨在匯集各方專業知識和社會經驗,以確保監察工作的獨立、公正和透徹。 在複雜的個案中,如何依據證據獨立判斷,避免先入為主的觀念,至關重要。

結語:在風浪中掌穩舵

王沛詩女士連續第三度獲任監警會主席,將在這個關鍵崗位上繼續其職責。 監警會作為獨立法定組織,在維護香港投訴警察制度的公平公正方面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其面臨的結構性挑戰和外界質疑也不容忽視。 未來兩年,在她的領導下,監警會如何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職能,在複雜的社會環境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歸,以專業精神處理每宗投訴,並積極回應公眾的期望,將是這份連續任命是否能進一步鞏固公眾信任、有效提升投訴處理制度公信力的關鍵所在。 這不僅是對主席個人的考驗,也是對整個監警會機制在風浪中航行能力的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