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本應充滿光芒與喝采的夜晚,卻在瞬間被墜落的巨大陰影籠罩。香港體育館,這個承載著無數璀璨舞台夢的地方,在2022年7月28日,因為男團MIRROR演唱會的一場嚴重事故,成為了全城揪心的焦點。一塊重逾500公斤的巨型LED屏幕,毫無預警地從高空墜下,狠狠地擊中舞台上的舞蹈員,其中李啟言(阿Mo)更是傷勢嚴重,頸椎重創,至今仍需艱辛地與病痛搏鬥。
這場意外,不只壓碎了舞台的燈光,更壓垮了無數人的心,也徹底揭露了舞台工程安全鏈條上存在的嚴重問題。事發後,社會各界震驚、悲痛,繼而引發了對演唱會安全規範的廣泛關注與深刻反思。調查隨即展開,追溯責任的聲音此起彼落,而法律的程序也緩慢而堅定地推進,試圖釐清事故發生的原因,並追究相關方的責任。
安全之重:被忽視的警號
MIRROR演唱會的墜屏事故並非毫無預兆。事實上,在正式演出前幾天,即7月25日的彩排期間,已曾發生過升降台未能及時升回地面,導致舞蹈員羅德智墮下受傷的意外。 這連串事件,無疑是對舞台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可惜警鐘響起,卻未能阻止更嚴重的悲劇發生。調查報告揭示,墜下的屏幕框架存在質素問題,承載量大,且沒有加裝安全鏈作為保險措施,最終導致金屬疲勞斷裂。 而在屏幕安裝及監察過程中,甚至有員工僅靠目測判斷工程是否穩妥,這令人難以置信的疏忽,暴露了安全意識的嚴重不足。
法律的追責:三公司遭票控與罰款
事故發生後,政府勞工處介入調查,並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向涉事公司提出了檢控。 最終,有三間與舞台統籌及工程相關的公司被票控,共面臨15項傳票控罪。這三間公司分別是: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舞台工程的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以及舞蹈員的僱主舞館有限公司。
這些控罪涵蓋了「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或物質是安全的」、「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通知職業安全主任嚴重意外事件」、「沒有為僱員購買保險」以及「沒有在意外後通知勞工處處長」等多個方面。 這15項傳票控罪,就像是針對這場悲劇開出的15張罰單,每一項都代表著在保障工作人員安全方面的失職。
經過法院審訊,這三間公司最終均承認部分或全部控罪。其中,舞館有限公司承認了沒有確保僱員安全、沒有發出意外通告以及沒有為僱員購買保險等5項控罪,被判罰款13.2萬元。 藝能工程有限公司承認了沒有確保作業裝置安全以及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嚴重意外等4項控罪,被判罰款22萬元。 而負責舞台工程的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則承認了沒有確保僱員安全、沒有確保存放的作業裝置安全以及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意外等共6項控罪,被判處三間公司中最重的罰款42萬元。
將這三間公司的罰款金額相加,恰好是77.2萬元。 這筆罰款,是法律對它們在是次事故中未能履行安全責任所作出的懲處。然而,77.2萬元,對於因事故導致的巨大傷痛和損失而言,無疑只是冰山一角。這筆金額,更多的是警示,而非足以彌補一切的賠償。
受傷的心靈與身體:阿Mo的漫長工傷索償路
在這場事故中最令人心痛的,莫過於舞蹈員李啟言(阿Mo)的傷勢。墜落的屏幕直接擊中了他的頸部,導致他頸椎嚴重受創,一度被診斷為四肢癱瘓。 事故發生至今已超過兩年,阿Mo依然在與病魔艱難搏鬥,接受漫長的復康治療。他的家人一直陪伴在他身邊,透過社交媒體更新他的近況,讓公眾了解他的恢復進度。從他們的分享中,我們看到阿Mo展現出的堅韌與毅力,但也深切感受到他和家人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與壓力。
面對嚴重的工傷,阿Mo已透過法律途徑,向其僱主舞館有限公司提出工傷索償。 根據入稟狀,阿Mo在事故發生時的月收入超過7萬元,事故導致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根據香港《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僱員因工受傷導致永久失去工作能力,可按其年齡和收入計算獲得相應的賠償。 對於未滿40歲的僱員,最高賠償額可達約350萬港元。
阿Mo提出的工傷索償,不僅是尋求經濟上的支援以應對龐大的醫療和復康開支,更是法律賦予工傷僱員應有的權利。然而,這條索償之路似乎並不順遂。早前的法庭聆訊顯示,舞館有限公司並未派代表出席,也未有收取申請方的文件,法官認為該公司有意迴避。 法庭已下令舞館有限公司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提交抗辯理由,否則將可能作出對申請人有利的非正審判決,直接進入評定賠償的程序。
阿Mo的工傷索償案件,不僅關乎他個人的權益,也引起了社會對舞蹈員、特約演員等非傳統僱傭關係工作者權益的關注。勞工處在事故調查後明確指出,當日參與演出的舞蹈員應被視為僱員,而非自僱人士,因此應受到勞工法例的保障。 這為日後類似情況下釐清僱傭關係、保障工作人員權益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舞台背後的反思:行業安全的未來之路
MIRROR演唱會墜屏事故,不僅是一起令人痛心的個人悲劇和安全事故,更是對整個演藝表演行業安全規範和執行的一次嚴峻考驗。這起事件暴露出舞台工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包括設備質量、結構設計、安全措施、現場監管以及人員資質等方面的漏洞。
儘管涉事公司已受到法律的票控和罰款,這筆77.2萬元的罰款數字背後,更應該引發全行業的深刻反思。這不僅僅是法律責任的問題,更是道德責任和行業良心的拷問。如何確保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這需要從多個層面進行改進。
首先,必須加強舞台工程的安全標準和審批流程。康文署作為場地提供方和審批機構,需要進一步完善其審核機制,確保提交的設計方案和負重數據準確可靠。 同時,應加強對工程承辦商和分判商的資質審查和監管,確保他們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和安全意識。
其次,應提升行業內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從舞台設計、工程搭建到現場執行,每一個環節都應建立嚴格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確保所有參與人員都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訓。對於涉及高風險的作業,如重型設備的懸吊和移動,必須有具備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監管和操作。
此外,保障表演工作者的權益也至關重要。釐清舞蹈員等特約人員的僱傭關係,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勞工保障和保險,是作為僱主應盡的基本責任。當意外發生時,他們應能獲得及時和合理的賠償,而不是陷入漫長而艱難的索償過程。
更深層次地,這起事件也呼喚著整個社會對表演工作者的更多關注和尊重。舞台上的光鮮背後,是他們日復一日的艱辛訓練和辛勤付出。他們為觀眾帶來精彩的表演,他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理應得到充分的保障。
悲劇之後:永不應被遺忘的教訓
MIRROR演唱會的墜屏事故,像一道無法癒合的傷痕,刻印在許多人的心中。77.2萬元的罰款,是法律對部分責任的認定,但對於阿Mo及其家人所承受的痛苦,以及整個行業為此付出的沉重代價,是無法衡量的。阿Mo仍在努力康復,他的工傷索償之路仍在繼續,這提醒著我們,這場事故的影響遠未結束。
這起事件是一個慘痛的教訓,它以最直接、最殘酷的方式,警示著我們必須時刻將安全放在首位。無論是璀璨的舞台,還是日常的工作場所,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珍視,每一個環節的安全都不能被忽視。希望這場悲劇能真正促進行業的變革,讓未來的舞台,只留下光芒與喝采,不再有陰影與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