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中的公共檔案:申訴公署報告「下架」現象的深度解析
引子:當資訊的開扇緩緩闔上
想像一下,你走進一座本應開架的公共圖書館,卻發現其中一部分的書架被悄然清空,而那些曾經觸手可及的知識,現在需要你填寫申請、預約時間,才能在一個限定的角落,匆匆瀏覽。這不是虛構的情節,而是香港申訴專員公署近期「下架」部分調查報告後,公眾所面臨的真實境況。這一舉動,不僅是網站內容的調整,更觸動了關於公共資訊可得性、政府透明度乃至市民知情權的敏感神經。
透明的缺口:消失的線上檔案
申訴專署公署,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其核心職責在於監察公共行政,處理市民對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的投訴,並公開調查報告,藉此促進公共服務的改善與問責。這些報告,是記錄公帑運用、行政流程檢討、以及市民權益伸張的重要公共檔案,也是學術研究、新聞監督以及公民參與的寶貴資源。
然而,公署近期將其網站上2023年4月之前的調查報告全數移除,這一刀切的做法,涉及數量龐大、時間跨度逾十年的資料。不僅如此,原本詳列市民投訴個案的「《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也一併消失。此舉無疑在公共資訊的可得性上撕開了一個缺口,引發了廣泛的關注與質疑。多位立法會議員對此表達失望與不滿,認為此舉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和監察力量。議員江玉歡直言,將過往可輕鬆下載的報告改為填表申請,對市民造成不便。狄志遠議員則批評公署刪除資料卻不願面對質疑的態度極不負責。
實體查閱的「補償」:程序繁瑣與時間限制
面對外界的批評聲浪,申訴專員公署並未選擇恢復被刪除的線上報告,而是提出了線下查閱的替代方案。根據公署的回應,市民仍可透過填寫網站上的申請表格、電郵或書面方式提交申請,查閱公署網站以外的可提供資料。
然而,這個看似提供出路的方案,卻伴隨著諸多限制與不便。首先,申請人需要自行填寫表格並提交,而非過去的隨時隨地線上瀏覽。其次,申請獲批後,市民必須親身前往位於上環信德中心的公署辦公室進行查閱。根據傳媒的實測,公署回覆查閱申請後,會指定一個日期和時間,而查閱的時間被限定為一個半小時。雖然公署允許申請人自備紙筆進行筆記,甚至可以使用手機拍攝文件,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記錄的方式,但一個半小時的時間限制,對於需要詳細研讀、比對多份報告的研究者或記者而言,無疑是捉襟見肘。議員張欣宇就認為,即使處理查閱申請的時間縮短至一兩日,相較於過往的直接下載,步驟已大大增加,形容事實上是一種「倒退」。
缺失的索引:讓尋找成為大海撈針
更令人憂慮的是,申訴公署在提供線下查閱途徑的同時,並未同時公開一份完整的、可供查閱的報告目錄或索引。這意味著,市民在提出查閱申請時,可能並不知道具體有哪些報告可以申請查閱,只能憑藉有限的資訊,甚至猜測,來「盡量具體說明」想要查閱的資料詳情。
這種缺乏目錄的情況,使得查閱過程如同大海撈針。如果申請人不知道某份報告的存在,或者無法準確描述其內容,就難以提出有效的申請。這不僅增加了市民獲取資訊的難度,也讓人質疑公署是否真正有意願便利公眾查閱過往的調查結果。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就以圖書館作比喻,指出即使書籍因空間問題需放入倉庫,通常也會有清晰的目錄和借書指引,他認為若公署收起檔案卻不說明收起內容,便不合理。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也認為,缺乏目錄損害了市民的知情權。
公署的回應與各方質疑
面對各界的質疑,申訴專員陳積志開腔回應,解釋下架舊報告是為了方便市民瀏覽網站和提出申訴。他聲稱,過往公署提出的建議大多數已在兩年內落實,因此2023年4月之前的報告可能已不合時宜,甚至會對公眾造成誤導,因此「無保留的必要」。他同時提到,有市民反映網站資料太複雜,大量資料會拖慢網站速度。
然而,這些解釋並未能平息爭議。批評者認為,在資訊科技發達的今天,保存大量資料並非技術難題。申訴專員的職責之一便是揭示政府的過去缺失,保留歷史報告對於了解問題演變、進行長期監察至關重要。將舊報告描述為「不合時宜」或「誤導」的說法,也令人難以接受,畢竟這些報告記錄的是當時的事實和問題,是歷史真相的一部分。有議員質疑,公署作為監察機構,其報告本身就具有公共價值,不應輕易從公眾視野中移除。
未來的方向:重建信任與提升透明度
申訴公署報告「下架」事件,暴露了公共機構在資訊公開與透明度方面可能面臨的挑戰和爭議。雖然公署強調所有資料都被妥善保存並可申請查閱,但新的查閱程序在便利性、時效性和資訊全面性方面都存在明顯的不足。
要重建公眾的信任,提升透明度,申訴公署需要更積極地回應社會的關切。這不僅僅是提供一個線下查閱的選項,更應該考慮如何更有效地平衡資訊管理與公眾知情權的需求。例如,是否可以考慮在技術上尋求突破,優化網站的搜索功能,或者至少公開一份完整的報告目錄,讓市民清楚地知道有哪些報告可以申請查閱。同時,對於為何認為舊報告會「誤導」公眾,公署也需要提供更為詳細和令人信服的解釋。
最終,申訴公署作為維護公共行政公正與效率的重要一環,其自身的透明度和開放程度,直接影響著其公信力。如何讓公共檔案的光芒穿透迷霧,重新照亮公眾視野,是公署需要嚴肅思考並採取行動的方向。這不僅關乎技術和流程,更關乎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