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界線:國安「禁地令」下的香港新常態
劃定的紅線,悄然改變著城市的日常肌理。隨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的生效,香港的土地上出現了六個新的「禁地」。這些地點,過去或許是尋常的酒店、地盤,如今則被賦予了特殊的國安意義,其周邊的氣氛也隨之轉變。當記者試圖靠近,駐守的警員便會上前,要求登記證件,這簡單的動作,折射出新的法例如何具體地呈現在我們的眼前。
當日常遇上國安:六處「禁地」的身份變遷
過去,銅鑼灣維景酒店可能是旅客歇腳的地方,城市花園酒店曾是住宿的選擇,港島太平洋酒店和紅磡維景酒店也扮演著類似的角色。然而,時間流轉,《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這些地方陸續被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徵用,成為其臨時總部、辦公室或宿舍。 而在大角咀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及海帆道一帶,原本是規劃興建國安公署永久總部及附屬設施的地盤。 如今,隨著「禁地令」的生效,這六處地點被正式確立為「禁地」。
這些地點的地理位置,有的座落於繁忙的商業區,有的毗鄰學校和公園。 雖然政府強調禁地範圍不涉及私人民居,也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合理的影響, 但在地盤外看到警車駐守,警員上前登記記者證件並指出嚴禁拍攝, 無疑為這些地點增添了一層特殊的氛圍,讓曾經的日常空間,成為了受嚴格規管的區域。
法例背後的邏輯與考量
政府解釋訂立附屬法例,包括「禁地令」,是為了更有效實施《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及時防範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 強調在全球地緣政治局勢升溫的背景下,香港面臨的國安風險可能突如其來且無法預計,因此有逼切性完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將國安公署履職場所劃為禁地,主要目的是防止有人潛入並進行間諜行為或搗亂,確保有法可依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未經授權進入禁地,可被判監禁兩年,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闖入禁地,最高可判監禁二十年。 此外,附屬法例也列明了其他相關罪行及罰則,例如披露公署偵查資料、偽造公署文件等,最高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七年。 這些條文的設立,顯示了當局對於維護國安公署運作及相關資訊安全的重視。
媒體觀察與社會迴響
在「禁地令」生效後,媒體的現場觀察捕捉到了這些地點的新變化。警員的駐守、對記者證件的登記以及對拍攝的限制,都體現了法例條文在現實中的執行。 這種對採訪工作的影響,也引發了關於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的討論。 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布的報告顯示,香港的新聞自由度排名下降,首次進入「狀況惡劣」的區域,與中國大陸等地的情況相似。
然而,政府強調附屬法例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和機構的正常運作。 禁地範圍的標示將會清晰貼出,相信一般市民不會誤闖。 這些不同的視角,呈現了「禁地令」在實際操作層面以及在社會觀感層面所帶來的影響和討論。
前瞻與總結
國安「禁地令」的生效,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的體現。 這項附屬法例明確劃定了六處國安公署相關地點的「禁地」身份,並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警員在這些地點的駐守和對媒體採訪的規範,標誌著新的國安常態在香港落地生根。
這項法例的實施,旨在加強國安公署的履職保障,防範潛在的國家安全風險。 同時,其對媒體採訪和公眾活動的影響,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未來,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資訊流通、如何在法律框架下確保透明度和公眾知情權,將是持續需要關注和討論的議題。 國安「禁地」的設立,不僅是地理空間上的劃分,更是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背景下,社會運作模式和信息傳播方式所經歷的深刻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