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前院長張健華破產

塵埃落定: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的破產之路

命運有時會以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將過往的行為與當下的困境連結起來。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頒令破產的消息,不僅是法律程序的一個結果,更是多年前一宗牽動人心的事件在現實層面的延續。這不僅僅是一個個人的財務狀況的變動,它背後牽涉的,是一個關於公義、責任,以及弱勢社群權益的故事。

往事並不如煙:事件的起點

康橋之家的名字,對於許多人來說並不陌生,它與一宗發生在2014年的涉嫌性侵智障女院友案緊密相連。 張健華,當時是這家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的院長,被指控在辦公室內侵犯一名智障女院友。 這起事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也揭露了殘疾人士院舍可能存在的監管問題。

然而,刑事控罪最終因受害女院友無法出庭作供而撤銷,這讓許多人感到憤慨和無奈。 雖然刑事程序暫告一段落,但追求公義的道路並未因此中斷。

漫漫索償路:民事訴訟的勝利

在刑事程序受挫後,受害女院友的母親代表女兒,向張健華及相關公司提起了民事索償訴訟。 這條路漫長而艱辛,但她們堅持了下來, seeking justice through civil channels. 最終,區域法院在2024年3月作出了判決,裁定張健華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敗訴,須向女院友賠償逾119.4萬元。 法官在判詞中明確表示,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並認為張健華的證詞不可信,理據牽強荒謬。 法官更指出,性侵事件導致事主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及思覺失調,康復無期,需要終生接受治療及全天候照顧。

這場民事訴訟的勝利,不僅是對受害女院友及其家人的一種遲來的肯定,也向社會傳達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即使刑事法律程序受限,受害者依然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尋求賠償與公義。

未履行的責任:破產申請的出現

儘管法庭已作出賠償裁決,張健華卻未有支付應負的賠償金額。 根據法庭判決,張健華須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金額約為83.6萬元。 由於未能收到賠償,受害女院友的母親於是在2024年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頒令張健華破產。

這一步驟,是為了強制執行法庭的民事賠償命令。當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向法庭申請頒布破產令,透過法律程序處理債務人的資產,以最大程度地償還債務。

法庭的最終決定:破產令的頒布

2025年5月12日,高等法院就張健華的破產申請進行聆訊。 法官考慮到張健華就民事賠償案提出的上訴申請已被拒絕,認為他必須遵守法庭的判決,不應以等待上訴結果為由拖延支付賠償。 最終,法官頒布了針對張健華的破產令。

破產令的頒布,標誌著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正式進入破產程序。這意味著他的資產將受到限制,並會由破產受託人接管,用於償還債務。

破產之後:影響與反思

張健華的破產,對他個人而言,意味著財務上的重大打擊,以及生活上的諸多限制。然而,從更廣泛的層面來看,這起事件及隨後的破產令,引發了我們對多方面的反思。

首先,它再次凸顯了殘疾人士權益保障的重要性。康橋之家事件,以及早前院舍被揭發在八個月內有多名院友死亡的事件,都暴露了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監管的不足。如何加強監管,確保院友的安全與尊嚴,是社會必須持續關注和努力解決的問題。

其次,這起民事索償案的勝利和隨後的破產令,雖然無法彌補受害人所遭受的傷害,但至少在法律層面上確認了責任,並為受害人爭取到應有的賠償。這也提醒了我們,對於涉及弱勢社群權益的案件,即使刑事程序受阻,仍有其他法律途徑可以嘗試。

最後,張健華的破產經歷,也提醒我們,任何人都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特別是那些身居重要職位、肩負照顧責任的人。法律和道德的底線不容觸碰,一旦越界,終將要面對應有的後果。 張健華曾聲稱「破產唔緊要因為我無錢」,這種態度更是對法庭判決和受害人的漠視,令人唏噓。

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頒令破產,是這宗備受關注事件的一個重要節點。它不僅是法律程序的終結,更是社會持續關注殘疾人士權益、完善監管機制、並追求公義的過程中,一個值得我們深刻反思的案例。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公義或許會遲到,但終將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