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爭議:越南、中、菲三邊角力下的暗礁湧動
南中國海,一片美麗卻充滿暗流的海域,其上的島礁看似寧靜,實則暗藏洶湧。近期,越南針對中國與菲律賓在爭議島礁的活動表達嚴正抗議,再次將這片海域的主權爭議推向風口浪尖。這不僅是國家間的領土聲索之爭,更是區域安全與國際法理的複雜交織。
引爆點:鐵線礁上的漣漪
此次越南提出抗議,源於中國和菲律賓近期在南沙群島鐵線礁的活動。越南外交部發言人范秋姮明確表示,越南已向中菲兩國發出外交照會,抗議其在鐵線礁的行為,並強調該島礁是越南領土的一部分,敦促中菲尊重越南的主權主張。 越南的這一舉動,是對其在南海,特別是南沙群島主權立場所做的最新宣示,也反映了其對於區域內其他聲索國活動的高度關注。
多重聲索下的複雜棋局
南海爭議涉及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和印尼,各自對南海諸島,特別是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提出全部或部分的領土聲索。 歷史上,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聲索可追溯至漢代,並認為自身擁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菲律賓和越南則在二戰後,以及上世紀中後期開始對南海島礁提出主權要求。 其中,越南的立場在1975年統一後發生了改變,由先前承認中國對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主權,轉為非法聲索並佔領部分島嶼。
各方在南海的活動日益頻繁,除了外交層面的聲索與抗議,還包括實際佔領、島礁建設、軍事部署等行動。 近年來,菲律賓與中國在南沙群島仁愛暗沙和黃岩島的衝突頻繁,涉及船隻對峙、補給問題等。 同時,越南也在其佔領的南沙島礁進行填海造陸和基礎設施建設,引起其他聲索國的關注和抗議,例如馬來西亞近期就對越南在柏礁的擴建表達關切。
國際法與《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約束力之辯
南海爭議不僅是地緣政治的角力,也是國際法原則的試金石。各方都試圖援引國際法來支持自身的主權主張,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然而,對於公約的解釋和適用存在分歧。 2016年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否定了中國的九段線在國際法下的歷史性權利主張,雖然菲律賓將此視為國際法的一部分,但中國不承認該裁決。
為了維護區域和平穩定,東協國家與中國於2002年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承諾保持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或擴大化的行動。 然而,DOC不具法律約束力,且「南海行為準則」(COC)的協商進展緩慢,未能有效約束各方的行為。 這使得各方在南海的活動缺乏明確的法律框架和行為準則,增加了誤判和衝突的風險。
越南的「竹子外交」與南海策略
在南海爭議中,越南展現出其獨特的外交策略,被形容為「竹子外交」,即同時與各大國保持良好關係,維護自身利益。 越南在南海問題上的目標明確,即維護其對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主權和海上安全。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越南不僅在外交場合積極發聲,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也在國內加強對南海主權的宣傳,強化全民意識。 同時,越南也在實際行動上鞏固其在南海的佔領,包括建設基礎設施和發展海上力量,例如海上民兵。 越南的海上民兵被視為其「低成本」牽制其他國家在南海行動的力量。
前瞻:合作與衝突的十字路口
越南對中菲在爭議島礁活動的抗議,再次提醒國際社會,南海的暗流依然存在,且可能隨時湧現。 在複雜的主權聲索、頻繁的活動以及缺乏有效約束機制的背景下,南海的和平穩定充滿挑戰。 雖然各方都在強調通過對話協商解決爭議,但實際行動往往與此背道而馳。
未來,南海局勢的發展將取決於多方面因素:各聲索國是否願意真正擱置爭議、尋求合作;國際社會,特別是區域外大國的角色和影響;以及「南海行為準則」的協商能否取得突破,形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規範。 在這片敏感海域,任何輕微的漣漪都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對地區乃至全球的和平穩定構成潛在威脅。 唯有所有相關方都展現出最大的克制和智慧,才能避免暗礁上的衝突,讓南海真正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