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監獄男囚病逝 57歲囚犯命喪獄中

引言
香港懲教體系近期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2025年5月3日,赤柱監獄一名57歲男性在囚人士於公立醫院因病不治[1],事件引發公眾對監獄醫療管理與長期病患囚犯權益的討論。該名男子因盜竊罪於同年2月入獄,生前患有丙型肝炎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1],其個案折射出司法系統中弱勢群體的健康風險與制度應對之間的張力。

案件細節與司法程序

根據懲教署公布資訊,此案將進入死因研訊階段[1],此類程序旨在釐清死亡環境是否涉及人為疏失或系統漏洞。值得關注的是,涉事囚犯從判刑至離世僅相隔三個月,短期內病情惡化速度引發外界對監所醫療資源配置的質疑。相較過往案例,例如2018年因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的李長再(46歲)[2],其犯罪至服刑期間未傳出健康危機,反映不同刑期與健康狀況的在囚人士面臨差異化風險。

慢性病患囚犯的醫療困境

香港監獄人口老化問題近年持續加劇。以本案為例,57歲在囚者同時罹患兩種需長期治療的疾病[1],而現行《監獄條例》雖規定須提供「合理標準」的醫療服務,但具體執行仍受制於資源分配。翻查資料顯示,2024年曾有立法會議員質詢當局關於在囚人士專科輪候時間問題,當時政府回應指會「按臨床需要優先處理」,但未公布具體數據指標。

社會安全網的角色反思

此案同時暴露刑事司法與社會福利系統的銜接缺口。涉案男子觸犯盜竊罪的動機雖未公開,但參考類似個案如2015年關達儀殺妻案[2],經濟壓力常成為犯罪誘因。現行制度下,「判刑後介入」機制側重紀律管束而非身心重建;反觀近期元朗12歲男童墮樓事件[3]凸顯的情緒支援缺口問題,「預防性介入」思維同樣適用於成年犯罪者群體。

結論
赤柱監獄死亡事件猶如多棱鏡映照多重議題:從基礎醫療資源配置、慢性病管理流程到更生輔導機制均需結構性檢視。當我們審視同期發生的虐兒致死判例(37歲父親搖晃女兒致死判終身)[4]時可見,「重懲罰輕矯正」模式已難以應對複雜社會病因。「生命權保障」作為普世價值底線要求我們超越單純安全管理思維——無論是12歲少年的墜落還是57歲在押者的凋零都在叩問:我們的制度能否真正承托每個生命的重量?這不僅是法律技術層面的改進課題更是文明社會的核心價值試金石。(全文約8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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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實際段落間距依排版需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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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1] hk.epochtimes.com

[2] zh.wikipedia.org

[3] www.hk01.com

[4] www.instagram.com

[5] zh.wikiped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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