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鐵事故質詢遭拒 梁君彥:日後再提未遲

鐵路事故波瀾再起,立會質詢路迢迢

東鐵線上工程車故障,牽動著無數通勤市民的心弦。繼三個月內第二次發生同類事故後,公眾對於港鐵營運安全和應急機制的質疑聲浪此起彼落。就在此時,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提出急切質詢的申請,希望能將這個關乎民生的重要議題帶入議事堂,然而,這項申請卻遭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拒絕,並非因為議題不重要,而是考量到「日後提出亦不失意義」。這起事件不僅再次凸顯了香港鐵路系統面臨的挑戰,也引發了對立法會急切質詢機制的討論與反思。

事故的陰影:東鐵線為何頻亮紅燈?

近期東鐵線的工程車故障並非孤例,短時間內的連續事故,讓市民不禁憂慮港鐵的維護保養是否出現漏洞。工程車故障可能導致列車服務延誤甚至中斷,對廣大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嚴重影響。這不僅僅是交通不便的問題,更是對城市運作效率和市民生活品質的嚴峻考驗。每一次事故,都在無形中消磨著市民對港鐵的信任。政府已要求港鐵進行全面檢討並提交調查報告,機電工程署也將展開特別審核,全面檢視港鐵在工程車維修及緊急應變方面的準備工作。 這些措施能否有效解決問題,恢復市民信心,是擺在政府和港鐵面前的重要課題。

質詢的急切:為何議員急欲在立會討論?

面對接踵而來的事故,立法會議員肩負著監察政府和公共事業運作的責任。陳克勤議員提出急切質詢,正是希望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將東鐵事故的嚴重性、影響以及港鐵應對措施不足的問題,透過立法會的平台公開討論,要求相關部門和港鐵管理層作出解釋和承諾,並探討改進的方案。在民生議題上,效率和即時性至關重要,尤其是在事故頻發的當下,市民渴望看到政府和立法會的快速反應。急切質詢機制正是為此而設,旨在處理那些「性質急切」的議題。 然而,對於何謂「性質急切」,主席擁有裁量權。

主席的考量:「日後提出亦不失意義」的解讀

梁君彥主席拒絕陳克勤的急切質詢申請,其理由是「日後提出亦不失意義」。 這句話看似平淡,實則蘊含著多重考量。一方面,可能認為港鐵事故雖然影響廣泛,但並未達到必須立即在立法會大會上討論的「急切」程度。或許是考慮到政府已介入調查,相關報告和審核正在進行中,認為在有更全面的資訊後再行討論會更有實質意義。另一方面,也可能指向立法會內部議程的安排和時間的限制。畢竟,立法會事務繁多,並非所有重要議題都能立即以急切質詢的形式呈現。

此外,主席也建議陳克勤議員可以考慮循其他途徑跟進,例如輪候立法會會議質詢時段或在相關事務委員會作深入探討。 這為議員提供了其他監督和質詢的平台,但這些途徑在時效性和影響力上,與在立法會大會上進行急切質詢仍有差別。在許多議員看來,急切質詢能夠更有效地引起公眾關注,並直接向政府和港鐵施壓,要求即時回應和行動。

急切質詢機制的彈性與規範

立法會的急切質詢機制,是議員履行其憲制職能的重要工具之一。根據《議事規則》,急切質詢必須獲主席信納其性質急切。 這賦予了主席相當大的裁量權,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批准。這種彈性有利於主席平衡議會的各項事務,確保議程的順暢進行。然而,過度的裁量權也可能引發爭議,尤其是在涉及重大民生或公共利益的議題時,如何界定「急切」成為關鍵。過去也有議員提出的緊急質詢申請被拒絕的案例,例如就人大釋法、珍寶海鮮舫沉沒等事件提出的質詢。 這顯示出主席在處理急切質詢申請時,會考量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事件是否已發生、議題的性質、以及是否有其他更適合的討論平台等。

此事件再次提醒我們,急切質詢機制需要在彈性和規範之間取得平衡。一方面,應確保真正急切且重要的議題能夠及時在立法會得到討論和回應;另一方面,也需要避免機制被濫用,影響正常的議事程序。如何完善急切質詢的審批準則,增加其透明度和可預測性,或許是未來可以探討的方向。

質詢之外的監督途徑

雖然急切質詢的申請被拒絕,但並不意味著對東鐵事故的監督就此停止。陳克勤議員已同時致函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促請召開特別會議,與政府、機電工程署及港鐵深入探討如何改善機制提升東鐵營運質素。 事務委員會是立法會就特定政策範疇進行深入研究和討論的重要平台,可以在更具體的層面上對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進行質詢和監督。此外,議員還可以透過其他方式表達關注和提出質詢,例如在立法會會議的質詢時段提問,或提出動議進行辯論。這些都是立法會監督政府和公共事業的有效途徑。

結語:持續關注與制度完善

梁君彥主席拒絕陳克勤議員就東鐵事故提出的急切質詢申請,並非否定事故的重要性,而是基於對「急切」性質的判斷,並建議了其他跟進途徑。 這起事件再次引發了公眾對於港鐵營運安全以及立法會急切質詢機制的關注。無論是透過急切質詢,還是事務委員會的特別會議,抑或其他形式的質詢和監督,確保公共交通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以及立法會有效履行其監督職能,都是社會各界共同的期望。未來的發展,將取決於港鐵能否痛定思痛,全面提升其維護和應急能力,以及立法會如何在其現有框架下,更有效地回應社會關切,促進政府和公共事業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