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香港社運團體近年屢因街站活動面臨法律挑戰,最新一宗涉及社民連成員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2023年4至5月期間,該黨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等4人於銅鑼灣及灣仔設置街站時,因展示黑布及派發《抗命》刊物遭食環署票控「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案件於2025年4月29日開審,法庭裁定表證成立[1][2]。此案不僅牽涉對公共空間使用的法律界定,更折射出香港社會運動在現行法規下的操作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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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與控罪爭議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控方指控被告於三次街站中展示的黑布構成「橫額」,且派發印有籌款二維碼的刊物屬「無牌籌款」[2]。然而辯方強調黑布並無標語文字,《抗命》刊物內容亦未直接呼籲捐款。值得留意的是,同案已有6名被告於2024年10月認罪並被判處800至1,000港元罰款[2],反映司法機關對此類案件的處理傾向。
警方證人作供時承認現場未見明確募捐呼籲[2],此點成為辯護關鍵。周嘉發進一步指出銀行戶口早被凍結的事實[2],質疑實際籌款可能性。這種執法與現實情況的落差,凸顯現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相關條文的解釋空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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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使用的法律灰色地帶
本案核心爭議在於政府土地上的表達自由界限。食環署以「未經准許展示」為由檢控黑布[1],但該布料缺乏文字訊息的特徵使其性質難以歸類。過往案例顯示,「橫額」通常指載有宣傳內容的物料(如標語或圖像),而本案中純色布料是否構成法定定義仍待釐清。
此外,《抗命》刊物的二維碼連結雖指向籌款平台,但其內容主要涉及政治評論而非直接募捐呼籲[1]。這種間接關聯性能否構成「組織籌款活動」,將考驗法庭對數位時代傳播手段的法律解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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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策略與司法回應的互動演變
從近期47人案囚犯出獄安排可見當局對敏感事件的處理模式:凌晨釋放、車輛掛黑布遮擋、設置採訪路障等措施被視為降低公眾能見度的手段[3]。這種操作邏輯與社民連街站案的執法取向形成微妙呼應——兩者均涉及如何平衡公共秩序與表達權利。
值得關注的是本案可能產生的寒蟬效應:若單純擺放非宣傳性物品即遭檢控,將大幅壓縮民間團體使用公共空間的可能性。而銀行帳戶凍結等前置性限制措施(如周嘉發所述情況)更可能實質削弱組織運作能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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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社民連街站案的審理過程揭示香港公民社會面臨的多重夾擊:既有法律條文的模糊性導致執法彈性過大;亦有金融系統配合政策形成的隱形管制網絡;加上公共空間管理趨向嚴苛化——這些因素共同構築起壓縮言論自由的新常態。
展望未來,此類案件的判決將成為觀察香港法治走向的重要指標:究竟法庭會嚴格按照字面解釋維護行政權威?抑或在技術細節中尋求保障基本權利的平衡點?答案不僅影響社運團體的操作策略,更關乎整個城市公民參與機制的存續可能。[1][2][3]
資料來源:
[2] thewitnesshk.com
[3] thewitnessh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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