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有關47人案中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和范國威預計出獄的詳細分析報告:
案件背景:民主派初選及相關指控
2020年,香港民主派舉行了一次初選,旨在協調參與立法會選舉的人選,以期在立法會中取得多數席位。這次初選被視為挑戰政府管治的行為,其後,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在內的47名參與者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此案件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被視為對香港民主運動的一次重大打擊。
四名被告的判刑與求情
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及范國威均被判刑4年2個月。在法庭上,他們分別進行了求情:
- 毛孟靜: 她表示自己沒有參與組織,也沒有向他人施加壓力,希望獲釋後能與丈夫共度餘生。
- 譚文豪: 他稱自己在擔任議員期間盡力通過撥款,並在與警方錄口供時表示,如果知道相關行為違法,他一定不會參與。
- 郭家麒: 他強調自己從政多年一直保持和平理性,這次犯案與其本性不符,他不支持「攬炒」和港獨,並已在公民黨解散前自行退黨。
- 范國威: 他認為涉案的謀劃不可能實現,並表示自己擔任議員多年,從政時務實,注重民生議題。
預計出獄日期及相關因素
據報導,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和范國威預計將於2025年4月29日出獄。由於他們自2021年已被扣押,即使在《基本法》23條下不獲懲教署減刑三分之一,他們仍可在該日期前後獲釋。據悉,他們分別在石壁監獄、羅湖懲教所及赤柱監獄服刑。
其他被告的上訴情況
除了上述四人,還有其他被告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包括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林卓廷、余慧明、黃碧雲、楊雪盈、彭卓棋、譚得志、何啟明、鄭達鴻、陳志全、梁國雄及黃子悅。其中,譚得志和黃子悅僅提出刑期上訴,其餘12人則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此外,經審訊脫罪的劉偉聰,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案件的影響及爭議
47人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受矚目的案件之一。案件不僅影響了香港的政治生態,也引發了關於香港法治和人權狀況的擔憂。國際社會普遍關注此案的審理過程和判決結果,認為其反映了香港政治自由的收緊。
各方觀點
- 支持者: 認為這些被告是為了追求民主和自由而受到政治迫害,他們的行為應被視為言論自由的範疇。
- 反對者: 認為他們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威脅了國家安全,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影響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涉國安罪行的囚犯除非獲得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獲三分之一的減刑,這也直接影響了涉案人員的刑期。
總結
47人案不僅是一宗法律案件,更牽涉到香港的政治、社會和國際關係。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和范國威的出獄,以及其他被告的上訴,都將持續受到關注。此案的走向,將對香港的未來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