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重罰蘋果Meta 62億元

歐盟近期對科技巨頭蘋果與Meta的處罰,不僅凸顯了數碼市場競爭法規的日益嚴格,更可能加劇歐美之間的貿易緊張關係。4月23日,歐盟宣布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約44.2億港元)罰款,對Meta處以2億歐元(約17.7億港元)罰款,總計達6.2億歐元。這兩家公司被指控違反了歐盟的《數碼市場法案》(DMA),未能充分開放其平台,以促進更公平的競爭環境。

歐盟此舉的背景,是對於大型科技公司在數碼市場中擁有過大影響力的擔憂。這些公司往往利用其壟斷地位,限制競爭對手的發展,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DMA旨在規範這些公司的行為,確保市場的多元化和創新。此次蘋果與Meta被罰,主要集中在其應用程式商店政策上。歐盟認為,蘋果和Meta未能允許開發者在其平台上提供更具競爭力的選擇,例如允許開發者直接向用戶提供服務,繞過應用程式商店的抽成。這種做法被視為限制了競爭,並阻礙了新興企業的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的處罰並非孤立事件,而是其持續加強對科技公司監管的一部分。此前,歐盟也曾對Google等其他科技巨頭進行過類似的調查和處罰。此次對蘋果和Meta的罰款,金額雖然相對較低,但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表明歐盟決心維護數碼市場的公平競爭。然而,這種強硬的監管態度,也引發了來自美國的擔憂。美國政府認為,歐盟的行為帶有保護主義色彩,旨在扶持歐洲本土的科技企業,並對美國公司造成不公平的競爭壓力。

事實上,歐盟與美國在數碼貿易問題上一直存在分歧。美國一直批評歐盟的監管政策過於嚴苛,並威脅採取報復措施。此次歐盟對蘋果和Meta的處罰,很可能進一步加劇這種緊張關係。雖然有消息指出,歐盟曾考慮推遲對蘋果和Meta的處罰,以避免影響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但最終仍選擇在近期公布處罰結果,顯示其在數碼市場監管問題上的堅定立場。此外,歐盟若認為蘋果和Meta的回應不符合其預期,下一步可能判罰巨款,金額最高可達全球收入的10%,甚至在再次違法的情況下,罰款金額將達到全球收入的20%。根據蘋果去年3,910億美元的收入計算,最高罰款金額可能高達391億美元。

總而言之,歐盟對蘋果和Meta的處罰,是其維護數碼市場公平競爭的具體行動,也反映了歐美之間在數碼貿易領域的潛在衝突。這不僅關乎科技公司的商業利益,更涉及全球貿易規則的制定和國際關係的發展。未來,歐盟和美國如何在數碼貿易問題上達成共識,將對全球經濟產生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