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放炸彈 套取位置 稱查看煙務情況

2020年香港多處發生炸彈襲擊事件,震驚社會。近日,涉及明愛醫院及港鐵車廂等地的炸彈案,共有8名男女被告,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持續進行。首被告何卓為在庭上自辯,其供詞揭示了案件的部分細節,以及被告之間複雜的關係。本篇文章將深入探討此案的來龍去脈,分析被告的供詞,並探討事件背後的動機與影響。

案件的核心在於,被告們涉嫌串謀放置炸彈,意圖危害公共安全。根據報導,何卓為在Telegram群組中發出訊息,表示「想去睇下」和「不如入去點著佢算」,這段訊息被視為其參與犯罪的證據之一。然而,何卓為辯稱,其發言僅為一時衝動,並無實際行動。他聲稱,在明愛醫院發生爆炸事件後,他只是在群組中表達了想了解情況的想法,並非真的想去引爆炸彈。

除了何卓為的供詞,其他被告的證詞也逐漸浮出水面。有報道指出,部分被告在案發前曾討論過「煙務彈」的情況,甚至有人發訊息稱「煙彈明天放」。此舉暗示了被告們可能事先計劃過某種行動,而「煙務彈」可能只是掩飾其真正意圖的幌子。更令人關注的是,有被告供稱,他們之所以發出這些訊息,是因為不滿同伴的猜疑,希望藉此「做嘢」來證明自己的忠誠。這種複雜的動機,使得案件更具挑戰性。

此外,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也發現了被告們與「九十二籤」頻道的關聯。何卓為供稱,他只是「扮有關」,意圖撇清與該頻道的關係。然而,警方掌握的證據顯示,被告們曾多次追蹤該頻道,並可能從中獲取了相關信息。這引發了對被告們是否受到外部勢力影響的質疑。值得注意的是,在另一宗案件中,有警員證實,在監視女被告楊怡斯時,曾目擊其在朗豪坊外吸煙,並清晰確認了她的身份。雖然這與炸彈案的直接關聯性尚不明朗,但警方對被告們的監控力度不容小覷。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在審訊過程中,對辯方提出的證據提出了質疑。法官認為,警方記事冊的內容可能存在不實之處,無法作為有效的證據。這一質疑,使得辯方在尋找有利證據方面面臨更大的困難。同時,警方在搜集證據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爭議。例如,有報道指出,警方在拘捕被告時,可能存在違規行為。這些爭議,使得案件的審訊過程更加複雜。

總而言之,這宗炸彈案牽涉多名被告,案情複雜,證據繁瑣。被告們的供詞各不相同,動機也撲朔迷離。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阻礙和爭議。隨著審訊的深入,案件的真相將逐漸浮出水面。此案不僅是對香港公共安全的威脅,也是對法治精神的挑戰。希望通過公正的審判,還受害者一個公道,並警示社會,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安全。